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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来源:光明网2018-01-19 09:17

  为促进网上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上网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光明网实际情况,现公布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如下:

  一、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我们及时查找到违规内容,并进行及时处理。请您在举报时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标题及链接地址

  2、作者

  3、发稿时间

  4、违规内容

  5、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请举报时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以上记录均由值班室统筹受理。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光明网值班人员及时受理、上报,第一时间做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2、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

  4、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光明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07875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 责编:张秋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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