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网上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上网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光明网实际情况,现公布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如下:
一、举报信息受理范畴
在本网刊载的,具有如下性质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举报方式
为便于我们及时查找到违规内容,并进行及时处理。请您在举报时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标题及链接地址
2、作者
3、发稿时间
4、违规内容
5、如果涉及个人隐私内容,请举报时附加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举报信息受理流程
网站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值班人员负责接听举报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网站设置举报邮箱,值班人员定期查看邮箱并整理记录;值班人员每日登录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查收转给本网站的举报信息并整理记录;以上记录均由值班室统筹受理。
四、举报信息处置流程
1、对于属实的举报信息,光明网值班人员及时受理、上报,第一时间做出处置。举报处置完成后,及时向举报者反馈,无法反馈的予以注明。
2、针对来自相关举报业务处理系统的举报信息,根据举报业务处理系统操作规范,如实填写处理说明。
3、不属于本网站受理的举报信息,应当及时转交相关网站。
4、举报受理及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光明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07875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