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廉政文化要做到“四个结合”
湖北省黄冈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统战部长 王立兵
王立兵
廉政文化是廉洁文化的“龙头”。要借鉴禅宗精修“戒定慧”、力戒“贪嗔痴”、皈依“觉正净”的理念,在廉政文化建设中做到“四个结合”。
一是教育与引导相结合。法律法规跟佛教的戒律一样,具有根本性、长期性和稳定性,但如不被人们信仰,就是一纸空文。因此,要正视廉政教育在反腐败中的特殊功能,坚持既重惩戒又重预防,既重处罚又重教育的科学思维,创建更多的教育阵地,创新更多的教育方式方法,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营造全社会廉洁的良好氛围。这种教育应当经常性、长期性地开展,并使之制度化,就像佛教弟子,“经”必须天天念,“功课”必须天天做。
二是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禅宗思想带给我们的一大启示,就是要树立自省意识,从自律下手,不断完善自我;同时要制定规则和制度,以他律的形式,时时为道德实践主体提供明确的指引。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缺其一则廉洁根基不稳。可以说,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是建设廉政文化的“方便法门”。当前,我们的规章制度还存在一些与现实不相适应、与形势发展不同步、涵盖面不全的问题,需要继续借鉴完善。
三是管理与监督相结合。邓小平同志指出“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佛教禅宗的管理和监督制度相当完备,对于今天的廉政建设是有极强的借鉴意义。要完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好监督的重要作用。
四是扬善与惩恶相结合。“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这是佛法最根本的纲领。由戒生定,由定发慧,禅宗关于行善止恶的教化,客观上具有匡扶人心、淳正世风的伦理价值,剥离其唯心色彩,对于弘扬正气、抑恶扬善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要弘扬清明廉洁的“善性”要求,另一方面要高悬惩恶“利剑”,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违法成本,对贪腐现象坚持“零容忍”和“老虎”“苍蝇”一起打,绝不姑息放过,让贪污受贿、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凸显禅宗廉洁思想的核心理念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五祖寺方丈 正慈
正慈
禅廉文化只有凸显出禅宗廉洁思想的核心理念,才能真正鲜活起来、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守本真心的理念。五祖弘忍大师说:“守本真心,妄念不生。”佛法即是心法,追求的是一颗觉悟、清净的心灵,其核心就是不能有杂念。而当前所说的廉政文化,也是基于心灵的纯正而达到政治的清明。心正,事才正,不管是修禅、做官,还是当和尚,都要守本真心,气正则风清。
断恶修善的理念。佛教对僧人、居士都制定有各种各样的戒律,戒在佛教里是“防非止恶”的意思。其中基本的要求就是持“五戒”、修“五善”,引导人们断恶修善,以求功德圆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会强调领导干部要“心中有戒”“要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把好权利关、美色关、金钱关,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牢记宗旨、心有敬畏。
返璞归真的理念。人之所以迷失自己、误入歧途,就是因为执着太深、贪念太多。当官不是为了升官发财,而是要造福一方、服务黎民。抛开贪嗔痴,抱守本真,是一种非常逍遥自在的境界,也是建设禅廉文化的终极目标。